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组织利用“熊猫麻将”软件赌博并抽头渔利,法院判了!
“赌”网恢恢,“输”而不漏
近年来
有些不法之徒利用网络技术的发展
不断“翻新”各种网络赌博形式
大肆招揽参赌、收取赌资
走上犯罪的不归路
案件详情
2018年10月至2019年12月
曾某某、邓某某共同利用“闲聊”软件建立聊天群,招揽赌客入群并提供赌博“房间”,组织群成员利用“熊猫麻将”软件进行赌博,并在每一局结束后通过收取“大赢家”的“房费”的方式获利
2019年5月至2019年12月
杨某某明知曾某某开设赌场,仍帮其收取“房费”近6万元。直至案发,三人共计抽头渔利30万余元。
南川法院经审理认为
曾某某、邓某某、杨某某三人以营利为目的,利用网络开设赌场,情节严重,其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。依法判处曾某某有期徒刑三年,缓刑五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;邓某某有期徒刑二年,缓刑二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。杨某某有期徒刑一年,缓刑一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。同时,追缴三人所获赃款30余万元 ,上缴国库。
《刑法》第三百零三条规定:以营利为目的,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。开设赌场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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